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考生7:30入场,面试8:30开始。
(二)地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教学楼A座307教室。
三、有关要求
(一)请需要在面试前提交资格复审补充材料的考生,于6月30日(周五)11:00前报送至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行政楼D523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人员守则》(附件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违反规定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其它相关事项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024-88037025(郭老师)、024-88037336(张老师)。
1-1附件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2023.6.26.xlsx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6月26日
原标题: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acpj.org.cn/news/13981.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