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优秀人才54人公告一发布就受到许多考生的关注,此次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6日12时,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为方便考生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今天是因为考试网将为考生整理出2023辽宁鞍山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即将毕业或处于最后一学年的在校生,以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本科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27日(含)至2005年6月27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含)至2005年6月2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含)至2005年6月27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3辽宁鞍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4人报考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参加考试的考生能如愿以偿!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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