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规定,经研究,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告如下:
1.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0分(含照顾加分);
2.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90分(含照顾加分);
3.招聘体育、艺术类岗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80分(含照顾加分)。
按招聘单位的计划招聘岗位数,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招聘单位的开考比例作出调整的岗位,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分别作取消或调整计划招聘岗位数、调整比例等处理。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划定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7e830202-b81f-4118-ba2e-b8e767e8b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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