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
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核地点:按照《公告》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仅招聘岗位要求“生源”户籍的提供)、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仅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
资格审核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报考指南规定执行,重点核对考生报名表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按照招聘公告第二点第(一)项报考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承诺2023年9月30日前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在截止期前提供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由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署)。逾期未提供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招聘公告第二点第(二)项报考的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在截止期前提供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由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署)。逾期未提供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4.按照报考指南第四点第(3)项报考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承诺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2023年4月10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提交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由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署),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将函询核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是否缴纳,如经查确认规定时段内曾有人事或劳动关系,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不合格结论。
5.按照报考指南第四点第(3)项报考的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人员,须承诺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2023年4月10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提交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由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署),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将函询核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是否缴纳,如经查确认规定时段内曾有人事或劳动关系,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不合格结论。
6.按照报考指南第四点第(4)项报考的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属于大学生村官的,须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须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属于“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须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7.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中的“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8.在加分项目显示有加分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9.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五、其他事项
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体检等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请入围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47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