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7个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本次招聘单位为粮油作物研究所、昌黎果树研究所、石家庄果树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旱作农业研究所、滨海农业研究所、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共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面向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开展农业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经济、产业经济和区域农业发展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研究项目,承担其他委托研究工作,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农业技术、政策咨询建议,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以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农林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我院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在岗位条件表“专业”栏中除注明招聘XX类和XX门类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表中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条件的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高学历人员报考低学历职位的还需携带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日期到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携带学生证进行资格复审,但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上述情况时,均由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各招聘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后由院人事工作部提前3天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题目数量一般为3个左右,其中公共科目题目为1个,专业科目题目为2个。各招聘单位也可根据招聘岗位适当增加专业科目试题。面试题目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组织相关专家命题,各招聘单位需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书并报院人事工作部备案。
5.面试程序。
(1)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2)抽取面试试题。应聘岗位第一位面试的应聘人员抽取面试试题。
(3)汇报。本科岗位和非农业科研岗位不作汇报,直接答辩。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以口头或幻灯片形式汇报本人基本情况(不可透露考生姓名)、所做的研究课题和毕业论文等有关情况,汇报限时8分钟。
(4)答辩。面试考核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每人答辩限时8分钟。
(5)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考核组成员当场填写面试打分表,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当天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工作部或招聘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审阅个人档案,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
进入体检阶段后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或放弃应聘该岗位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阶段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及用人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省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234(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2232(省农林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23年5月26日
原标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526/13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