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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要求,招聘工作按相关程序如期推进,4月23日17:00报名、缴费时间已截止,统计结果显示,省直系统53个岗位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予以核减或核消。现就核减、核消的岗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岗位核减、核销一览表)。请已报名被核减或核消岗位的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17:30前,到省直系统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联系及报名咨询电话见《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附件3)。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各省辖市招聘联考核减、核消岗位,由各市自行发布,请已报名各省辖市招聘考试的考生,注意各报省辖考市的考试信息。
附件: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岗位核减、核销一览表
2023年4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核减、核消岗位情况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s://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41f3717aa/04ec1c541ca0414783f364f8aa717d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