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特聘专干体检、
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特聘专干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单公布
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特聘专干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收到体检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内(外)任何一家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到招聘单位。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复审及考察要求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资格资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复审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5:30。
(三)复审地点
1.深圳市内考生:前往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办公地点详见附件2。
2.深圳市外考生:市外考生可将复审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招聘单位邮箱参考附件2),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复审材料+岗位编号”,原件须在入职前提交,若发现提交材料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复审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请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做好个人相关安排,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55-8821574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特聘专干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人员名单.pdf
原文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特聘专干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ddj.gov.cn/blog/article/1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