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仓山区成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仓政办【2013】111号)精神和《仓山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村级兼职协理员招聘条件,由村委会推荐本村干部或本村村民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村级协理员工作岗位,经考核和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合格后予以聘用。我局秉持“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于2023年4月11日、17日,按照村委会推荐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考试等程序统一组织计算机技能测试工作,现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测试等综合情况,从39名报名人员中通过考试并合格,确定等17名为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区人社局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3443162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层525室,区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邮政编码: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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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仓山区第二批次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关于2023年仓山区第二批次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cs.fuzhou.gov.cn/xjwz/xxgk/tzgg/gsgg/202304/t20230420_45888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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