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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23年度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附件2.《2023年度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20.“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解答作相应更正。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招聘公告其他要求均以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为准。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