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18:00前
三.报名邮箱:lkxrcb@163.com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当前我县推进“1314”行动战略人才需求情况,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兰考县委、县政府同意,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共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考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和特招医学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八)其他规定: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平台发布人才引进信息。引才信息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同期发布;发布信息不一致的,以“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兰考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兰考县范围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还需提供应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2月25日18:00前,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到邮箱lkxrcb@163.com。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审查责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考试当日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造成考试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当日因应聘者放弃考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考试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不再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
因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考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试小组使用同一套考试题本的所有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参与平均分计算),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体检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拟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拟引进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特别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全供事业编制手续。
四、工作纪律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平台发布、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委组织部、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兰考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1-26980669
监督电话:0371-26980109
中共兰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1日
原文标题:兰考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cRWelOKF_IbX-lQSePc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