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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考上事业单位了之后,因为各种原因还是需要去开店或者是做生意等等,那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的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还能做生意?今天上岸鸭公考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不可以开店,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质监局和物价局属于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主要为事业编制,部分领导岗位是公务员编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从事与单位行业相关的生意。公务员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第二职业;退休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五年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