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岳阳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进行业务管理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院校”(护理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办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全省高职教育先进行列。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其中高校毕业生4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2年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1月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后续需要公布、通知的事项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下载并提前填写好《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
②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③提交个人简历1份(A4纸张,仿宋GB2312字体,字号3号)。
④提交能证明本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始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查验考生相关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时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
1.考试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考生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3.面试对象确定。A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B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4.面试为试讲授课(分值占70%)+结构化面试(分值占30%);面试分值为100分。
试讲授课内容为与岗位(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高校课程,要求将现代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相结合,时间为10分钟。
试讲授课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时间为5分钟。
5.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及公示。试讲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须在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学院纪委组织进行,并以其审核结果为准。
7.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职称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高低排名,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上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如有时间变化,我院会提前两天通过网络或电话向各位应聘人员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30—8677361(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0-8677580(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本公告由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yueyang.gov.cn/7762/10431/content_2011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