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人数:27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2日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昆明海关技术中心。该中心是昆明海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昆明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固体废物、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二)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该中心是昆明海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昆明海关机关本级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生活区物业管理、食堂管理、仓储服务、会议保障、公务用车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内部生活服务等工作。
(三)云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昆明海关口岸门诊部)。该中心是昆明海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为昆明海关执法提供卫生检疫技术支撑保障服务,承担传染病监测检测、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鉴定任务,开展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工作。
(四)昆明海关所属瑞丽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瑞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瑞丽、畹町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固体废物、油气检测、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五)昆明海关所属瑞丽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瑞丽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为瑞丽海关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同时,承担瑞丽海关查扣涉案财物、侵权物资的仓储管理等工作和卫生处理、除害处理及消毒处理等业务。
(六)昆明海关所属芒市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该中心是芒市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章凤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卫生检疫、科研制标等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分类鉴定、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
(七)昆明海关所属孟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孟定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孟定、南伞、沧源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固体废物、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以及传染病监测检测、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鉴定任务等。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八)昆明海关所属西双版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西双版纳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西双版纳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固体废物、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为西双版纳海关执法提供卫生检疫技术支撑保障服务,承担传染病监测检测、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鉴定任务,开展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九)昆明海关所属勐腊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勐腊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进出境商品、矿产品、固体废物、能源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验检疫、科研制标以及卫生检疫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十)昆明海关所属思茅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思茅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普洱市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农产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十一)昆明海关所属蒙自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蒙自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蒙自、金水河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固体废物、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十二)昆明海关所属河口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河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河口海关辖区内进出境商品、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测、检疫和科研制标工作。为河口海关执法提供卫生检疫技术支撑保障服务,承担传染病监测检测、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鉴定任务,开展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测检测服务。
(十三)昆明海关所属天保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该中心是天保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天保、都龙、田蓬海关进出境食品、矿产品和植物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验检疫、科研制标以及卫生消毒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3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尚在任职试用期人员;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市场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人才市场网(http://www.ynhr.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市场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昆明海关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3.网上交费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昆明海关负责,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昆明海关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联系咨询。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网上交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10月14日18: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期间登录云南人才市场网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9日在云南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
七、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法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日内,在云南省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八、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昆明海关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同一个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打印后手写签名);笔试准考证;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限生源地为云南省的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样式参考附件3);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样式参考附件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名人员,须本人做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证明样式参考附件5);同时,需现场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九、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十一、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昆明海关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由昆明海关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考察环节,不得聘用。
体检环节中,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时,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昆明海关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同步审核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放弃或仍不合格时,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海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自动放弃或有情况反映影响聘用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并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的,经昆明海关审核同意后,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海关总署备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办理聘用手续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海关总署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关于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过程中作弊或者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人才市场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其中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三天两次核酸)。“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请密切关注云南人才市场网(http://www.ynhr.com)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http://kunming.customs.gov.cn)发布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为准。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六)未尽事宜由昆明海关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016159,0871-63016368。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监督电话:0871-63016459;
(三)网站:云南人才市场网http://www.ynhr.com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http://kunming.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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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昆明海关
2022年10月9日
原标题:2022年昆明海关及其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unming.customs.gov.cn/kunming_customs/611308/fdzdgknr67/611321/460873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