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济南市莱芜区(40人)招聘业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09-26 11:30:3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十七
内容简介

一.招聘人数:40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8:30—2022年9月29日17:00
三.报名地点: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为济南市莱芜区部分区直部门、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业务辅助工作人员。为更好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流动,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本次招聘简化流程,面向参加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A类)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并将其参加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本次招聘的成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的招聘范围和条件;

(二)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含递补人员),岗位性质为综合类(A类);

(三)具有济南市莱芜区户籍;

(四)具备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4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2年9月28日8:30—2022年9月29日17:00

(收取材料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芜区花园北路莱芜世纪协和医院东北侧约40米,电话0531-76238297)

(二)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5、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2年8月8日以前取得);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和面试,将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及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应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蓝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管理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由蓝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使用、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每月基本工资2850元、绩效工资500元(由用人单位每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分等次发放);每年发放取暖费(1700元)、年度奖金(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发放2400元、合格等次的发放1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按每年增长50元进行动态调整。

2、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应聘后在岗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八、其他

本简章由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38297(正常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xlsx

附件2: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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