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4人
二.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赤峰市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通字〔2020〕36号)、《赤峰市定期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2年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选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名;在全旗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嘎查村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参加选聘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书记职务满3年(含3年)以上(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8:30—10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参加选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给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办工作人员,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需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选聘条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等相关内容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旗委组织部。
2.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需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至旗委组织部进行二次审查。
3.旗委组织部会同编办、民政、人社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的拟选聘推荐人员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选聘人员。
4.参加选聘人员的政审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政审合格后参加选聘。
四、选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3.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月23日择期进行。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参加选聘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参加选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7.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编办、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现实表现,并征求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期间,组织苏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嘎查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三类评价主体计分权重分别为50%、40%、10%,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三)人选确定
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评价得分*50%。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参加选聘人员最终成绩并结合考察情况等额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选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外的需在嘎查村社区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苏木乡镇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由旗人社局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村(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报旗人社局备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0476-12380
2.咨询电话:0476-7861434
本公告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