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数:50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研究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平凉生源或户籍,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研究生以及国外同等学历留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详见《2022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列表》(附件1);
4.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专业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附件2)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其中: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二级学科)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
5.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原则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若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可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采取比照翻译后的成绩单、聘请第三方认定等方式自行研究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填写《2022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还应出具与报到证派遣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材料原件。网上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报名地点、邮箱、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列表》。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网上提交PDF格式报名资料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本人。
三、面试和考察
此次研究生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分为面试和考察两个环节。
(一)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他5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招聘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面试应于9月2日前全部结束。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留学生还应了解其境外经历。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应于9月9日前全部结束。
四、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各招聘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组织工作。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应于9月16日前全部结束。
(二)公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面试测评、考察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主管部门或平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主管部门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严格遵守平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疫情防控形势下招聘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应聘人员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流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纪检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见《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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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2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列表.xls
附件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3:2022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