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6月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发布的《关于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已进行信息反馈明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公告》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5日9:00-12:00,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表1份(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
2.本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原件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1份,其中,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2);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考核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6日,具体地点和有关事宜详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考核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三)考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或考核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⑦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和考核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0-31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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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