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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第一步,行程一定,速度之比等于时间反比。第一种情况提速20%,时间提前1小时,那么速度之比可表示为5:6,时间之比为6:5,这个比值正好与材料中1小时对应,所以可以认为原路程原速度所需时间为6小时。
第二步,第二种提速情况为先行驶120千米后,剩余路程提速25%,不考虑之前的120千米,因为没有变量,提速后这段路程中速度比为4:5,所以用时之比为5:4,1份的时间是40分钟,那么提速后这段路程如果以原速行驶应耗时5×40分钟=200分钟=小时,第一步中得出原路程原速用时6小时,相减得出前120千米原速行驶用时为小时,原速为120÷,则以原速来计算全程路程=120÷×6=270千米。
因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