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思路】
A项;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
B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两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生效不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为前提。
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言。”
因此,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