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17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察对刑法的理解

A项: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笔记本电脑按常理推算价值5000元以上,符合数额较大。故王某该行为构成侵占罪。

B项: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C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属于民事责任,王某行为触犯刑法,属于刑事责任。

D项:笔记本电脑价值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因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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