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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本题中,乙因害怕受到刑罚惩罚而没有与甲一同盗窃,甲单独完成盗窃行为,乙虽然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未能阻止其他共犯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既遂。
B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属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本题案例中,甲已经着手实施并完成了盗窃行为。
C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案例中,乙只是中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未能阻止甲的盗窃行为,应成立犯罪既遂。
D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案例中,甲已经完成了盗窃行为。
因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