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89

2019-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找出定义关键词。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A项: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10万元货款,但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其不再需要这批服装,遂请求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乙公司并未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之所以要求解除合同,是因为其自身的经营不善,不符合定义,排除;

B项: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某日同时交纳租金和交付房屋,不符合定义“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歌星甲与某公司签订演出合同,约定该公司在规定日期向甲预付演出劳务费,符合关键词“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甲因重病住院治疗”说明甲已经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此时该公司在甲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是有权中止合同的,符合定义,当选;

D项:甲、乙两家公司约定甲公司在3个月内分批向乙公司供货,乙公司在5个月内付完货款,但甲公司在货物供完后,乙公司以甲公司所供货物不合格为由拒付余款,在此过程中,乙公司并未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不符合定义,排除。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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