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湖北黄石4

2017-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察对法理学的理解。

A、D项: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B项: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把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前者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而后者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可见,并非“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项:公民要想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然而,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于行为能力。具有行为能力首先必须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每个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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