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安徽省淮南、淮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74

2021-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规定:“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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