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卷104

2021-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不诉免责,在我国,不仅大多数民事违法行为是受害当事人或有关人告诉才处理,而且有些轻微的刑事违法行为也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意味着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把法律责任归结于违法者,即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

B项: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C项: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D项:议定免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议定免责仅适用于民事活动中。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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