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考试试题65

2021-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项:坦白指的是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事实。甲的行为不属于坦白。

B项:《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是关于一般自首的规定。

C项:《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的行为不属于立功。

D项:《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是关于特别自首的规定。本案中,甲因盗窃入狱,主动交代了入狱前的其他犯罪行为。属于特别自首。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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