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删除了职测相关)72

2021-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A项:甲逃离现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现场群众的殴打且甲是去公安机关自首,既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同时没有逃跑行为,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B项:此案件中乙逃离现场虽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但被害人的死亡并不是由于逃逸造成的,故乙的行为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C项:丙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且因为丙的逃逸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丙的行为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此,丁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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