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4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甲冒用乙的姓名接受处罚,侵犯了乙的姓名权。A项正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甲冒用乙姓名的行为导致交警将处罚情况通报到乙所在单位,使乙受到批评和职责,名誉受损。B项正确。


因此,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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