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55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而对于人们的行为产生的一种调整、指导和引领的作用。

指引作用的发挥以对法的要求的知晓为前提。指引有两种情况:第一,确定性的指引,即通过规定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第二,不确定的指引,即通过授予法律权利,给人们创造一种选择的机会。从立法的意图来说,这两种指引所包括的法律后果都是促使人们行为时所考虑的因素。


因此,答案为D。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