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58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A项:错误。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B项:正确。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

C项:错误。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D项:错误。丁的行为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因此,答案为B。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