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思路】
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盗窃屋中物品时被乙发现并抓获,属于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未遂,而非中止。
因此,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