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崇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卷2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察对民事主体的理解

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王某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B项,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赵某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C项,小李为自然人,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D项,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因此,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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