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崇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卷61

2020-01-01 00:00: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法的普遍性具有以下含义:法律效力对象的广泛性;法律效力的重复性;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法律主体适用相同的法律。A、B、C项中都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只针对某一部分人群适用,违背了法的普遍性原理。只有D项强调了全部相关主体。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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