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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
本题考察对犯罪概述的理解。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A、B项错误,C项正确,李某虽然没有潜入超市实行偷窃,但是有帮刘某望风的行为,有犯罪的共同故意,两人的行为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指向盗窃的犯罪结果,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项正确,E项错误,刘某和李某本来约定入室盗窃,刘某入室之后除了实施盗窃外,还行实行了强奸行为,对于刘某的强奸行为,超出了两人共同盗窃的故意,属于实行过限,因此刘某和李某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由刘某对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