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思路】
本题题干为“设2017年1-8月、2018年1-8月、2019年1-8月互联网企业营业利润与业务收入的比值分别为x、y和z,则有”,结合材料数据和时间可知本题考查两期比重比较。根据材料第一、二段可知2019年1-8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9%,增速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互联网企业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2.7%,增速同比提高19.7个百分点。故2018年1-8月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9%-0.2%=20.7%,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2.7%-19.7%=13%。根据两期比重判定原则,部分增长率>整体增长率,比重上升;反之,比重下降。因为13%<20.7%,则2018年1-8月相较于2017年1-8月比重下降,即x<y;32.7%>20.9%,则2019年1-8月相较于2018年1-8月比重上升,即y<z。
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