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工作人员。现上岸鸭公考将体检体测及相关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一、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特别说明: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以上就是本次招聘的全部内容,其他相关链接可见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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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1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hg.gov.cn/art/2021/4/2/art_10307_1398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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