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双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66人)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1号公告

2022-06-07 17:10:24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晓章
公告简介

一.招考人数:66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8:00-2022年6月22日下午3:00

三.缴费确认:待定

四.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平双辽市事业单位招聘啦,有想要报考的小伙伴吗?要抓紧时间哦,高顿公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面内容,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精神,按照双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双辽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5名、专项招聘经双辽市城市街道(不含红旗街道)党工委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中的“两委”成员1名、其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7日(不含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7日(含2004年6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7.报考辽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经双辽市城市街道(不含红旗街道)党工委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中的“两委”成员。截止发布公告之日,“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至少满2年、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聘用后应继续在原服务社区工作3年以上。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报考限双辽户籍岗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1年6月7日(含)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2年6月7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双辽市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且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8:00至2022年6月22日下午3:00

2.请考生登录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5spsl/(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加盖公章)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红底,不大于100k)、党员岗位上传入党志愿书中的首页(带个人简历)、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党委审批意见。限制户籍岗位的,上传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4.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5.报考辽北街综合服务中心岗位除上述要求外,需自行下载《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事业编制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附件4),填写盖章后上传。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至2022年6月22日下午4:30

2.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22日下午4: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下午4:30

4.考生对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通过附件中所留联系方式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2年7月6日上午8:30至7月8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6月27日至29日携带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到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四楼)申请审核(郑家屯大街2843号),联系电话:0434-7667015,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公示7天。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3.《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在笔试结束5日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岗位的,按照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与录用计划,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公告另行发布)。体能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确定为拟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由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及所在院系或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如以上递补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以何种方式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次招聘各事业单位服务期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是否需要其他注意事项或更改考试方式,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

3.本次考试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是否需要其他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5.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4-7667015

附件:1.《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3.《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中的“两委”成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4.《2022年双辽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事业编制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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