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4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宣人社〔2016〕6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充实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宣威市房地产测绘队工作人员力量,参照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宣威市房地产测绘队于2005年7月1日挂牌成立,是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员工11人(其中6名为临时聘用人员)。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操作规范,配备测量所需的仪器设备及相应的绘图软件。房产测绘属于技术性服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是国家当前重点鼓励发展的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员4名,其中,测绘技术人员2名、测绘助理人员2名。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8.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二)具体岗位要求
1.测绘技术人员
(1)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
(2)能从事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能熟练操作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RTK等相关仪器设备;
(3)具有测绘相关工作经历或测绘类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2.测绘助理人员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需提供学历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公开发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5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3.报名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需贴上小一寸照片)一份;
(2)本人亲自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证件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只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报名时需出具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出具行程码和健康码(纸质版),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报考比例: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任何一个岗位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八、招聘方式
测绘技术人员:实操+面试;
测绘助理人员:面试。
(一)实操方式
实操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操作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测绘技术人员实操考试主要内容为: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能够熟悉操作全站仪、水准仪、RTK等相关仪器设备。实操成绩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的实操考察组进行现场打分。
(二)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的面试考察组进行现场打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有实操要求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实操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无实操要求的岗位以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如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实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面试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入场,并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出具行程码和健康码(纸质版),实操面试全程佩戴口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公告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如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和管理方式
(一)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测绘技术人员:4000元+考核奖;
2.测绘助理人员:3000元+考核奖;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工),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商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工身份及劳动人事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需服从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过程由宣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0874-7130871)。
监督电话: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874—71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