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13人
二.实习时间:协商决定
三.报名:向拟申报部门的联系人进行申报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招募实习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或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未与其他单位有劳动(聘用)关系。
(五)符合岗位和工作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三、实习时间
由接收部门根据实习生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接收岗位
本次共招募实习生13人,具体需求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五、接收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向拟申报部门的联系人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各接收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员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学院同意外出实习证明,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实习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三)面试:各接收部门按照水生态所相关规定组织面试和考察等工作,并确定拟接收人选。
(四)签订协议。实习生报到当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
六、相关待遇
(一)在水生态所实习期间,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险,表现良好的,按照水生态所有关规定发放一定的实习补贴。
(二)实习生在所实习期间可免费在职工食堂就餐。
(三)其他待遇按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实习生要严格遵守水生态所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的管理,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二)实习生须严格遵守湖北省、武汉市及长江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做好自我防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实习资格。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