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襄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区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上岸鸭公考将有关事项整理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1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及纪检监督电话表》(附件2)。
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全部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附件1:2021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及纪检监督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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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xfxc.gov.cn/zwgk/xxgkml/gsgg/202104/t20210402_2434827.html
原文标题:2021年襄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