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

2021-04-01 15:34:4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Irene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湖北省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受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委托,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6名工作人员。现上岸鸭公考将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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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初审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四)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附件: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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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yrsks.cn/xy/002/002002/20210401/e18298d7-07c3-4568-a465-be7306b35d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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