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22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27日18:00
2022年5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特聘专干22人,上岸鸭公考小编将相关公告信息整理出来供大家查看。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专干队伍的源头储备,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同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5月8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1年5月8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27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gmzp.zhaopin.com/),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加盖院系公章的总成绩单;
(4)个人社会实践、获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二)线上宣讲
报名期间开展线上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及宣讲链接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另行公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初审和初筛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考生学习经历、专业、在校表现、社会实践、获奖等要素进行预评分,按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当报名考生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8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线上面谈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如进入线上面谈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预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试
(一)线上面谈
线上面谈合格线为70分,线上面谈成绩不算入总成绩。线上面谈后,按不低于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现场面试人选。当线上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部分招聘岗位将视情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算入总成绩,仅作为判断考生专业能力的重要参考。如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线上面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现场面试
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为考核总成绩。面试在深圳市光明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视防疫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各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现场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录人数从考核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上进行公布。
2.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到招聘单位。
(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资格资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并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深圳市光明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具体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结合岗位职责、个人技能和资历、人才紧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五)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按规定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温检测、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按规定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报名网站:https://gmzp.zhaopin.com/。
(六)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0755-88211152,0755-8821574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603847716。
如对岗位及招聘内容等有疑问,请拨打对应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附件3)。
(咨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5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