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药技岗位各类高层次人才共招聘110人。
三、相关待遇
(一)年薪制待遇,具体面议;
(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编制待遇;
(三)根据应聘者学历、职称和实际水平,发放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四)正式聘用后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就学问题;
(五)来院参加考核、面试者,医院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新鲜出炉,本次共招聘110人!
为做好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博士生导师、本专业省级学科带头人、担任科主任经历者优先。业绩特别优异或学科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公开招聘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应届生提供)、英语水平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书或聘文、工作经历证明等。邮件发送后的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4242@163.com(命名为: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
3.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4242@163.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待现场确认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核。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和复审;通过审核者通知来院参加面试考核。
(三)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10-15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待确定后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医院监察和人事部门组织外调,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的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82313101。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度结束前向医院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所有材料,并来院报到工作,否则医院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