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15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16日0: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2、本次招考要求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相应减少招录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报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和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人数需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相应减少招录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3、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1月24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1月24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1月25日12: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