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考试测评公告

2022-08-08 17:51:0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捕渔人

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报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审查、考试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1名,通过资格初审11人。

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1名,通过资格初审6人。

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1名,通过资格初审4人。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高级工程主管1名,通过资格初审5人。

仁寿县财政局招聘高级经济师1名,资格初审无合格人员,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5日9: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和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215会议室(地址:彭山区新彭谢路2号,联系电话:028—37622505)。

2.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高级工程主管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2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大西街8号,联系电话:028—38816178)。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试测评前,考生需按《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测评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测评资格。提供资料为:

(1)《2022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眉山市2022年度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测评时间

2022年8月6日8:30—18:00

具体时间安排:

8:30—8:50考生报到,接受体温检测

9:00—11:30笔试

14:30—18:00面试

四、考试测评地点

(一)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自然资源规划总监,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总建筑师和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招聘金融发展规划总监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二楼会议中心(彭山区新彭谢路2号)。

(二)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高级工程主管

青神大酒店(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青衣大道东段1号)

五、考评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为绿码。

2.外地(返眉)考生应提前来眉(返眉)。考试测评入场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测评当日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首次采样时间应在8月3日00:00以后进行。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核酸采样工作,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3.考试测评当天,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请考生在考点入场检测处提前准备好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考试测评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测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

5.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测评地点、参加笔试测评须全程佩戴口罩。

6.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低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测评,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提供职位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考试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原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人员名单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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