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28日(周五)上午,集合时间为8:30,入闱截止时间为9:00。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周村区中润大道333号,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北门对面)。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考生在测评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应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需及时向我局报备,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
4.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5.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事宜可致电(0533)2189013咨询。
附件: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3.身体状况确认书
淄博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2023年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bdj.gov.cn/tzgg/939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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