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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备考,高顿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下近期大家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公务员可以辞职吗?会不会有什么限制?”等等,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规定由2009年7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前款所称原任职务,是指公务员辞去公职前3年内担任过的领导职务;原工作业务,是指公务员辞去公职前3年内从事过的工作业务。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在从业限制期限内,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原所在机关报告从业情况。原所在机关应当同时对其从业情况进行了解和核实,对是否违反从业限制规定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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