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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备考,高顿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下近期大家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公务员可以辞职吗?会不会有什么限制?”等等,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规定由2009年7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辞去公职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批准辞去公职的情形:
①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②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或者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④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另外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等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也不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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