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青岛市档案馆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档案馆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2.方式:现场审查。
3.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48号青岛市档案馆。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可通过社保记录、合同、考核表、工资表等材料证明。其中报考法律事务职位的,需提供法律事务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档案行政管理职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11月19日前核发)。
4.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咨询电话:0532-85840412。
附件:2023年青岛市档案馆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xlsx
青岛市档案馆
2023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青岛市档案馆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dda.gov.cn/qddaxxw/qddaxxw/gwxx/zwgk/2023/03/23/40281a62862a8cce01870c5e4a2a2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