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2、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